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树人”助学金评审办法

(二○○六年四月三日)

一、设立“树人”助学金旨在帮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缓解他们在学习、生活上的暂时困难,资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经费来源为学院实习管理费。
二、评审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审时间:每年与学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同步进行。
四、评审范围、名额及金额:一至三年级学生,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每人每次资助500元。
五、评审条件:
本年度各门文化课成绩不低于70分,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行为,且未获得校内其他奖助学金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一次:
(一)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正常经济收入;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子女,本人在校生活极其困难;
(三)因发生自然灾害、恶性疾病及其它意外情况,经济条件恶化。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根据本人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树人”助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确定初步人选,并统一公示;
(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初评和公示情况,最终评定资助对象。
七、助学金发放:助学金评定后,由学院统一造册,从财务处领取发放。
八、评审要求:
(一)“树人”助学金是学院重视人才培养、关爱特困学生的重要举措,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把关,以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圆满。
(二)广大同学要正确认识“树人”助学金设立的目的和意义,发奋学习,全面成才,积极参与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


点击下载: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树人”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