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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0年专职辅导员面试应考人员须知

  • 时间:20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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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审核 袁学松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和就业协议书到赭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候考室(笔试考场)参加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取消面试资格。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应试人员在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

二、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按抽签号顺序引导第1号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并向评委报告抽签号,其他应试人员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第1号应试人员答辩结束,再由工作人员引导第2号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应试人员答辩结束。

三、面试由主考主持。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2分钟(包括思考时间),首次思考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所有时间可以合并使用。距离面试规定时间结束前1分钟,由工作人员给予提示,限时一到,立即停止答题;每题回答完毕,要向评委报告“回答完毕”。面试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

四、每名应试者面试结束时,各评委即对照评分标准,在统一制发的评分表上逐项填写该应试者得分,计算总分(总分必须使用整数)并签字后,将评分表交考场计分工作人员,在考场监督员监督下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他各位评委所评分数相加求出平均分即为该应试者的面试答辩成绩(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答辩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无误后,由主考、计分、监督人员在面试成绩报告单上签字。

五、面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现场,不准与外界联系;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后须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服从考务工作统一安排,有问题可通过工作人员反映,不准在候考室内大声喧哗。对违反考场规则和纪律的应试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或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全部结束后,合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总分确定拟聘人选和候选人选,通知拟聘人选和候选人选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安徽师范大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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