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独立学院设置有关政策,我校拟将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欢迎有举办意向的政府和企业参与洽谈。
一、资格要求
(一)政府
安徽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企业
1.举办者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举办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缴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合作办学的资金实力,无不良债务。
3.举办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教育情怀,热心高等教育事业,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专业的管理团队、成熟的管理经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举办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合作洽谈。
二、洽谈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有意参加洽谈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确认书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保密协议书》(附件3)扫描成pdf格式按顺序一并打包发送至1363811676@qq.com。
2.资格审查。安徽师范大学于2019年6月20日17时前组织对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入围资格审查。入围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报名单位。
3.提供洽谈文件。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在2019年6月21日12时前将《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洽谈文件》及其附件发送给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单位。
三、洽谈文件的澄清
对洽谈文件内容有疑问的,举办者可以在收到洽谈文件24小时内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工作组办公室提出。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工作组负责在2019年6月22日17时前予以统一回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企业响应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洽谈文件的资料简称“响应文件”,详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洽谈文件》附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7时。
2.递交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518室。
3.特别说明: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洽谈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举办者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壹仟万元人民币(¥10,000,000.00)诚意保证金汇款证明。未提供诚意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518室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53-5910898 18226726330
六、本公告仅在安徽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ahnu.edu.cn/)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报名确认书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docx
附件3:保密协议书.docx
安徽师范大学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