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崔健)7月3日,我校79级校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教授为我校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专题辅导。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殷翠薇,芜湖市部分法官、检察官以及我校部分师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副校长彭凤莲主持。

胡云腾从六个方面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坚持党领导政法的刑事法治观,明确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坚持人民司法的刑事法治观,刑法要成为保护人民的有利武器和保障工具,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刑事法治的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公正司法的刑事法治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保障公正司法,在事实认定、办案过程、办案结果上做到“三个公正”,使法治建设从规范法治到案例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坚持独立办案的刑事法则,坚持独立办案的刑事法则,重点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带头执行,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清廉司法的刑事法治观,政法队伍要不断自我加压,常敲警钟,健全稳定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法治观,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强调司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司法机关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

胡云腾的报告深刻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不仅与中国刑事法治理论的前沿紧密相连,也使得广大师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更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