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天门山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人,校聘合同工形式。
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 硕士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3人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需入住学生宿舍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3.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具备担任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经历。(“应届生”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主要学生干部为: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学校对拟聘人员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待遇按照天门山书院薪酬体系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hr.ahnu.edu.cn/zp.html),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7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合成1个PDF文档(不超过10MB),在系统中简历附件模块上传。
凡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栏”逐一填写清楚。
(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不逐一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于8月12日14:00-16:00携带相关材料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望道楼E201教室参加资格复审与验证。
相关材料目录: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
(4)党员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心理健康测量。资格复审与验证当日,应聘者需参加心理健康测量,方式为现场手机上测量。心理测量结果作为选聘工作的重要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五)考核工作。本次招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如应聘人员较多则在面试之前增加笔试考核环节。考核时间为8月13日,具体考核地点、考核形式等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岗位设置5个递补,在2026年12月31日前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按递补顺序等额递补,出现递补人选不足,不再递补。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天门山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771532(天门山书院)。
特此公告。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天门山书院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