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经2020年6月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和授权,校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同意授予化学专业余楠、凌云云两人理学博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自2020年7月21日-2020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若对拟授予学位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供相关信息。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131。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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